1. 事故類型與事故原因


  不銹鋼管道維修往往與生產運行中的各種設備及容器連接在一起,并且由于輸送介質繁雜,稍有不慎就會發生事故,常見的事故類型與原因見表 5-2。


  ①.  窒息  管道容器內充滿惰性氣體或其他氣體,氧氣不足(氧氣含量低于16%),就能造成窒息;


  ②. 中毒   容器內盛有有毒氣體或液體,如笨、甲醇、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氫等,未排除干凈,會引起中毒;


  ③. 爆炸   管道容器內盛有易燃液體或氣體,如汽油、甲醇、乙醇、苯、氫氣、氨等,未排除干凈,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濃度,遇明火即發生爆炸。


  ④. 絞傷  容器內有攪拌裝置,由于聯系不周,檢修時誤啟動,造成絞傷;


  ⑤. 觸電 在金屬容器內檢修,皮膚出汗,人體電阻很小,金屬外殼導電,即使在低電壓下,也易觸電;


  ⑥. 化學灼傷  管道容器內盛有酸、堿等介質,未清洗干凈,或進料管線未切斷,有酸,堿濺出,易造成灼傷。



2. 維修前處理的步驟與方法


 管道系統維修前應經停車、泄壓、清洗、置換、通風等程序,其步驟與方法見表 5-3 。


 ①.  停車、降溫、卸壓


     關閉進口閥,停機,停泵,壓力降至常壓時,打開容器排放閥(緩緩打開,注意余壓)


 ②. 隔離、切斷


    容器內有傳動設備,切斷電源,取下開關保險,卸掉傳動帶,并掛上警告牌,設備上的物料管線(包括惰性氣,蒸汽管線)切斷出入口閥門或卸下進口一節管線,將設備與管線之間閥門的一側裝上盲板,并掛上明顯標志;


 ③.  排除容器內外介質


  將容器內殘留介質排放干凈,附著在容器壁上的易燃有害物質應鏟除掉,從容器中排放非導電性液體時,如笨、乙醚等,為防止靜電產生,需把容器和接受排放液體的器之間用導線連接并接地;


④. 清洗


  容器內殘留酸、堿物質可用水稀釋排放掉,可溶物用水沖洗,有機物可用蒸汽吹掃或熱水蒸煮,對黏膠狀物用能溶解黏膠物的洗滌劑洗除;


 ⑤. 置換 


  容器內易燃、易爆和有害氣體,一般可用加水排氣法壓出,也可直接用惰性氣體(氮氣,二氧化碳等)或低壓飽和蒸汽進行吹掃置換(用惰性氣體置換,惰性氣體含氧量應小于1%)吹掃開始壓力逐漸加大至0.2MPa,維持2h,然后壓力增至小于0.5MPa,若需要進入容器、管道內部檢修,置換后,還須再用空氣進行置換;


 ⑥. 氣體取樣分析


  容器內氣體必須達到:可燃氣體(或蒸汽)或粉塵的濃度小于爆炸下限的1/4;下限高于4%的,置換后的濃度應小于0.5%(體積分數);下限低于4%的,置換后的濃度應小于0.2%。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允許濃度及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允許濃度不得超過GBZ-2--200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規定空氣含氧量19%至21%;


 ⑦. 通風


  將容器入手孔全部打開,進行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如容器內有可燃氣體,需用防爆通風裝置進行通風。



3. 維修中的安全措施


  大型容器內不銹鋼盤管換熱裝置維修前雖然經過一系列處理,但在維修中仍有可能產生有害物質,所以在檢修過程中,仍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見表 5-4 ),使用工具也要符合表5-5的要求。在檢修過程中,如果由于某種原因,不能進行連續工作時,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①.  分析檢查


    經常分析檢查容器內氧氣、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氫、甲烷、乙炔、汽油蒸汽、有機溶劑氣等,其濃度應符合動火和勞動衛生標準。分析檢查一遍每兩小時一次。


 ②. 通風 


   在檢修中不間斷地向容器內通風換氣。


 ③. 監護 


  檢修者應佩戴有急救繩的安全帶,容器外應有人監護,監護人應站在能夠觀察檢修者的位置,時刻注意觀察,并抓住急救繩的一端,隨時準備救護。在器外近處,準備一套急救用的氧氣呼吸器或送風式長管面具,以備急用。


工具安全要求


 ①. 照明燈具

 

  容器內有可燃氣體時,攜帶式安全燈的燈泡必須有帶玻璃殼的保護罩。導線采用絕緣良好的橡皮或聚氯乙烯保護套線,并不許有傷痕。攜帶式燈具,要用鉤子吊掛。燈具在容器內使用,要求一直明亮,不要關閉。手提式安全燈電壓不得超過12V或采用以電池為電源的手提式防爆安全燈。


 ②.手動工具


 手動工具要與作業性質相適應;要經常維護保養,處于良好狀態。在可能存在易燃氣體或粉塵的容器內,要用不易產生火花的金屬工具(如黃銅、鉛青銅等),并以壓縮空氣作動力。


 ③. 電動工具


 電動工具需要經常維護保養,使之處于良好狀態。攜帶式電動工具的外殼,要用導線可靠接地。在有可能存易燃易爆氣體或粉塵的容器內,宜采用風動工具。


 ④. 焊接工作


  在容器內焊接不銹鋼盤管換熱裝置時,應鋪好橡皮墊板,并在電氣設備上蓋保護罩。焊接時要進行通風換氣。不準在容器內隨意排放乙炔氣或氧氣。


 ⑤.梯子


 梯子上端必須固定在容器壁上,下端采取防滑措施。在玻璃鋼襯里、搪瓷的容器內要采用吊梯。


 1. 當中斷時間在24小時以內時,可能由于氣體泄漏,不銹鋼盤管換熱裝置情況發生變化,應在恢復檢修前重新進行分析檢查。


 2. 當中斷時間在24小時以上時,需要重新辦理手續,按上列規定的步驟與方法,經分析檢驗合格后,才能恢復檢修。



 4. 管道系統的拆除


 管道更新改造及進行大修,往往需要將部分管道拆除,由于拆除的管道大多已腐蝕、破損,所以拆除管道作業環境復雜,危險性大。因此拆除前應做好大量的準備工作,其要求如下:


①. 對管道系統或要拆除管段的腐蝕和損壞情況,系統內外的連接情況及地面地下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在全面了解具體情況的基礎上制訂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


②. 根據審批的拆除方案,辦理停止運行、動火、動土等手續,待各種手續批準后,才能正式開始拆除。


 ③. 拆除作業應在統一指揮下科學有序地進行,以保證安全可靠,即節約人力物力又能保證進度。其拆除順序與要點見表 5-6 ,安全措施見表 5-7.


容器、管道的拆除順序與要點


 1.  切斷物料來源


   如容器、管道已停用,若與生產系統相連接,則首先要與生產系統切斷,可在該容器、管道進口一端加堵盲板。


 2. 放凈介質


  容器、管道內殘留介質應排放干凈。


3. 清洗和置換


  拆除接觸易燃、易爆、有害物質的容器管道,應進行清洗,置換,清洗置換方法與容器維修前處理相同。


4. 拆管道、閥門


  先拆閥門,后拆管線。拆閥門時,先用吊索邦牢固微微吊緊,然后將兩頭法蘭螺栓卸掉,用杠桿微微撥開,慢慢起掉拆去。用氣焊切割時,先割支管,后割主管線,可從管線的一頭或兩頭分段切割,每段管線切割前應先用吊索綁牢,提緊吊鉤,切割完全脫離后,慢慢起吊拆去。


5. 支架、托架


  承重管線的支架、托架應待全部承重管線拆除后進行拆除。


6. 容器


  容器拆除應在與容器連接的全部外部結構拆除后進行,容器內若有轉動設備或襯里等,應先拆除內部結構,拆內襯應由上至下進行,然后用氣焊割開容器基座連體部,最后將整個容器調運走。一般小型容器可采用整體吊運拆去;對大型或高大塔器,應由上至下分段切割,分段起吊拆去。


 拆除工程的安全措施


1. 防高處墜落


   ①. 在高空進行拆除作業,工人應站在腳手架或其他牢固的結構物上,并佩戴好安全帶。②. 拆除石棉瓦和低矮物件,應在其上鋪設跳板。③. 在腳手架、跳板、平臺上作業時,不得有多人聚集,以防坍塌。


 2. 防物體打擊 


   ①. 拆除的物件不得自上向下扔,要采用吊運或溜槽下滑的方法。②. 拆卸下來的材料,不得堆放在平臺、樓板、腳手架、跳板上。③. 拆除工具應妥善放置不會掉落的地方。  ④. 拆除工程周圍應設置路障,危險標志,禁止車輛和人員通行。


3. 防摔跌和刺割


  拆卸下來的廢舊材料,應及時分類清理運出,保持施工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以防人員碰傷、摔跌和刺傷。


4. 防毒 


  ①. 在有毒、劇毒生產車間進行拆除工作,應先進行分析檢驗,合格后方可作業。②. 在臨近排放管附近進行拆除作業,生產單位不得排放,或通知人員撤離后進行排放。③. 在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以備急用。


5. 防火防爆

 

  ①. 在繼續生產的易燃、易爆車間進行拆除作業,檢修和生產雙方應密切配合,動火前車間應提出動火分析報告和簽署動火證,并派出專人監護執行。


  ②. 在動火作業周圍設置隔火墻、石棉防火布等。若在拆除作業進行中,生產的設備、管線泄漏,不能保證動火安全,應停止拆除作業或停止生產,并予以置換。


  ③. 在動火時要清理掉周圍易燃、易爆物質,并在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