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內斯曼穿孔工藝與斯蒂弗爾穿孔工藝的對比分析結果如下:


1. 通過圖示對比


Pfeiffer 博士和Oberem 分別以圖4-8說明兩者的區別,請注意其中圖(a)和圖(c)兩圖之間的不同之處。


圖 4-8.jpg


2. 通過列表對比


曼內斯曼穿孔和斯蒂弗爾穿孔工藝的對比如表 4-1 所示


圖 4-1.jpg


3.  文字補釋


(1) Pfeiffer 博士在《Herstellug Von Rohren》一書中稱:“兩種斜軋工藝的區別主要在于孔型的封閉,在曼氏穿孔機中孔型由工作輥和導輥圍成,而斯氏穿孔機中則用導板圍成。兩者變形區主要部分均由軋輥的入口錐和擴徑錐組成”。


(2) Oberem在《近15年來斜軋穿孔機的發展》一文中稱:“在斜軋穿孔機中最為重要的是具有固定導板的斯蒂弗爾穿孔機,它亦稱為桶形輥穿孔機,它主要與自動軋管機、連續軋管機和三輥軋管機相配,其主要技術特征之一是軋輥水平布置,導板垂直布置······.處于第二位的是曼內斯曼穿孔機,它主要與周期軋管機相配用,它的主要技術特征之一是,軋輥水平布置和隨動的上導輥。”


(3) Eicken 博士在一篇論文中明確地指出:如圖4-9所示,在曼內斯曼穿孔機中,管坯的中心軸線高出兩根軋輥輥軸中心線在側面投影的交點(10%~20%)d,其中d為管坯直徑,因此設有上導輥,通過調整工作輥及導輥可以較好地適應管坯尺寸的變更。在斯蒂弗爾穿孔機中采用桶式軋輥,并配置上、下導板,管坯的中心軸線和兩根軋輥輥軸中心線在側面投影的交點在同一高度上,管坯尺寸變更需調整導板,比較麻煩,因此對軋制批量較大,管坯尺寸變更不太頻繁的鋼管生產來說比較適合。


圖 4-9.jpg


(4) 蘇聯葉爾莫拉耶夫在《鋼管車間機械設備》一書中稱:在自動軋管機組中,穿孔機軋輥的工作部分系由兩個錐形體組成,而在周期式軋管機組中軋輥除有兩個錐形體外,還有用于荒管定徑的突緣。因此,周期式軋管機組中······穿孔機軋輥的輥身長度顯然要比自動軋管機組的大。


    為了生產直徑不大的不銹鋼管,設置和裝有兩個工作輥和上下導板的斜軋機。在這種況下,輔助輥的直徑很小,這樣的軋輥因其強度不夠而不能采用。在自動軋管機組的穿孔機上也裝置上下導板,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得到封閉的孔型,因而可以生產較薄的荒管。


   當在斜軋機上軋制時,所軋制的鋼坯的中心線處于軋輥所在的平面內(或平面稍高)。在軋制中等尺寸直徑不銹鋼管的荒管時可以裝設上輔助輥以代替上導板,而保留下導板。在軋制大直徑鋼管的荒管時,可以裝設上下輥以代替上下導板。


   在蘇聯技術文獻中不以曼內斯曼和斯蒂弗爾來命名斜軋穿孔機,而以與之相配的軋管機和管坯直徑大小來說明兩者的區別。


(5)《無縫的故事》一書的第三章是第一部分的小結,該書第一部分題為“關于曼內斯曼和斯蒂弗爾穿孔工藝專利的史話”,但最后對于這兩種穿孔機的區別卻是不甚了了。書中涉及這兩種穿孔機的區別的敘述是從扭變著手的,談到了輥型,而且稱桶形軋輥為曼內斯曼穿孔機的特征,但是對導圍工具卻只字未提。而德國學者卻正好與此相反。這主要表現在:a. 稱桶形軋輥為斯蒂弗爾穿孔機所用;b. 提出主要以導板導輥來區別兩者。實際上這兩種穿孔機的歷史淵源在于專利申請和后來的訴訟案,而構成訴訟案的主題是“扭變”。實際上這完全是托詞,所以蘇聯學者的解釋還是比較令人滿意的,而關于曼內斯曼穿孔機和斯蒂弗爾穿孔機的提法權且留下來以供閱讀外文資料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