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日,墨西哥經濟部在官方公報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大陸和臺灣地區的冷軋不銹鋼板作出反傾銷終裁,對中國大陸企業的涉案產品均征收0.63美元/千克的反傾銷稅,對中國臺灣地區企業Hoka Elements Co. Ltd.和Yuan Long Stainless Steel Corp.的涉案產品分別征收0.61美元/千克和0.05美元/千克的反傾銷稅,對中國臺灣地區其他企業不征收反傾銷稅。公告自發布次日起生效。涉案產品不包括8K鏡面板、8K鏡面壓紋板、厚度小于0.3毫米的BA不銹鋼板、厚度大于1.2毫米的BA不銹鋼板、以及寬度大于1319毫米的不銹鋼板。本案涉及TIGIE稅號7219.34.01、7219.35.01、7220.20.02、9802.00.01、9802.00.02、9802.00.03、9802.00.07、9802.00.10、9802.00.13和 9802.00.19項下的產品。


  2019年4月5日,墨西哥經濟部在官方公報發布公告,應當地企業Outokumpu Mexinox,S.A. de C.V.的申請,決定對原產于中國大陸和臺灣地區的冷軋不銹鋼板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該案傾銷調查期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2019年11月21日,墨西哥經濟部在官方公報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大陸和臺灣地區的冷軋不銹鋼板作出反傾銷初裁,決定對原產于中國大陸的涉案產品繼續進行反傾銷調查并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對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的涉案產品征收121.46%的反傾銷稅,對中國大陸其他出口商的涉案產品征收88.42%的反傾銷稅;決定對原產于中國臺灣地區的涉案產品繼續進行反傾銷調查,暫不征收臨時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