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912—2008 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熱軋薄鋼板和鋼帶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熱軋薄鋼板和鋼帶的訂貨內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等。
本標準適用于厚度小于3 mm 的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熱軋薄鋼板和鋼帶。
二、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22 鋼的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
GB/T 223.3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二安替吡啉甲烷磷鉬酸重量測定磷量
GB/T 223.5 鋼鐵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測定 還原型硅鉬酸鹽分光光度法
GB/T 223.10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鋼鐵試劑分離-鉻天青S光度法測定鋁量
GB/T 223.11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過硫酸銨氧化容量法測定鉻量
GB/T 223.14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鉭試劑苯取光度法測定釩量
GB/T 223.17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二安替吡啉甲烷光度法測定鈦量
GB/T 223.18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鈉分離-碘量法測定銅量
GB/T 223.19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新亞銅靈-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測定銅量
GB/T 223.23 鋼鐵及合金 鎳含量的測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32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次磷酸鈉還原-碘量法測定砷含量
GB/T 223.37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蒸餾分離-靛酚藍光度法測定氮量
GB/T 223.40 鋼鐵及合金 鈮含量的測定 氯磺酚 S分光光度法
GB/T 223.58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亞砷酸鈉-亞硝酸鈉滴定法測定錳量
GB/T 223.59 鋼鐵及合金 磷含量的測定 鉍磷鉬藍分光光度法和銻磷鉬藍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高氯酸脫水重量法測定硅含量
GB/T 223.63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高碘酸鈉(鉀)光度法測定錳量
GB/T 223.64 鋼鐵及合金 錳含量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
GB/T 223.68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管式爐內燃燒后碘酸鉀滴定法測定硫含量
GB/T 223.71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管式爐內燃燒后重量法測定碳含量
GB/T223.72 鋼鐵及合金 硫含量的測定 重量法
GB/T228金屬材料室溫拉伸試驗方法(GB/T 228—2002,egy ISO 6892;1998)
GB/T 232 金屬材料 彎曲試驗方法(GB/T 232—1999,eqv ISO7438;1985)
GB/T 247 鋼板和鋼帶檢驗、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GB/T 700 碳素結構鋼
GB/T709 熱軋鋼板和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GB/T1591 高強度低合金結構鋼
GB/T 2975 鋼及鋼產品力學性能試驗取樣位置及試樣制備(GB/T 2975—1998,eqv ISO 377∶1997)
GB/T4336 碳素鋼和中低合金鋼火花源原子發射光譜分析方法(常規法)
GB/T17505 鋼及鋼產品一般交貨技術要求(GB/T 17505—1998,eqv ISO 404∶1992)
GB/T18253 鋼及鋼產品檢驗文件的類型(GB/T 18253—2000,eqvISO 10474∶1991)
GB/T20066 鋼和鐵 化學成分測定用試樣的取樣和制樣方法(GB/T 20066—-2006,ISO14284∶1996 IDT)
YB/T 081 冶金技術標準的數值修約與檢測數值的判定原則
三、訂貨內容
3.1 按本標準訂貨的合同或訂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a. 標準編號;
b. 產品名稱(鋼板、鋼帶);
c. 牌號;
d. 尺寸;
e. 邊緣狀態(切邊 EC、不切邊 EM);
f. 厚度精度(PT.A、PT.B);
g. 重量;
h. 交貨狀態
i. 用途;
j. 特殊要求。
3.2 訂貨合同對e、f項內容未明確時,按如下規定∶
a. 鋼帶通常不切邊交貨,由鋼帶剪切的鋼板通常切邊交貨;
b. 厚度精度按普通精度(PT.A類)。
四、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鋼板和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709 的規定。
五、技術要求
5.1 牌號和化學成分
5.1.1 鋼的牌號和化學成分應符合GB/T 700、GB/T1591的規定。
5.1.2 鋼中砷的含量不大于0.080%。用含砷礦冶煉生鐵所冶煉的鋼,砷含量由供需雙方協議規定。如原料中不含砷,可不做砷的分析。
5.1.3 成品鋼板和鋼帶的化學成分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222 的規定。
5.2 冶煉方法
鋼由轉爐或電爐冶煉。
5.3 交貨狀態
鋼板和鋼帶以熱軋狀態或退火狀態交貨。
5.4 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
5.4.1 鋼板和鋼帶的抗拉強度和伸長率應符合GB/T 700、GB/T1591的規定。但伸長率允許比GB/T 700或 GB/T1591的規定降低5%(絕對值)。
5.4.2 根據需方要求,鋼板和鋼帶的屈服強度可按GB/T700、GB/T 1591的規定。
5.4.3 鋼板和鋼帶應做180"彎曲試驗,試樣彎心直徑應符合 GB/T700、GB/T1591的規定。
5.4.4 根據需方要求,對冷沖壓用低合金鋼或 Q235 碳索結構鋼,可做彎心直徑等于試樣厚度的彎曲試驗。
5.5 表面質量
5.5.1 鋼板和鋼帶表面不應有結疤、裂紋、折疊、夾雜、氣泡和氧化鐵皮壓入等對使用有害的缺陷。鋼板和鋼帶不得有分層。
5.5.2 鋼板和鋼帶表面允許有不影響使用的薄層氧化鐵皮、候銹和輕數的麻點、劃痘等局部缺陷,其凹凸度不得超過鋼板和鋼帶厚度公差之半,并應保證鋼板和鋼帶的允許最小厚度。
5.5.3 鋼板表面缺陷允許清理。清理處應平緩無棱角,并應保證鋼板的允許最小厚度。
5.5.4 對于鋼帶,由于沒有機會切除有缺陷部分,允許帶缺陷交貨,但帶缺陷部分不應超過每卷鋼帶總長度的8%。
六、試驗方法
6.1 每批鋼板和鋼帶的檢驗項目、取樣數量、取樣方法及試驗方法應符合表1的規定。
6.2 鋼板和鋼帶的表面質量用目視檢查。
七、檢驗規則
7.1 鋼板和鋼帶的檢查和驗收由供方技術質量監督部門負責,需方有權按本標準或合同所規定的任一檢驗項目進行檢查和驗收。
7.2 鋼板和鋼帶應成批驗收,每批由同一牌號、同一爐號、同一質量等級、同一交貨狀態的鋼板和鋼帶組成,每批重量應不大于60 t。
7.3 公稱容量比較小的煉鋼爐冶煉的鋼軋成的鋼板和鋼帶組成的混合批,應符合GB/T 700 和GB/T 1591 的有關規定。
7.4 鋼板和鋼帶的復驗和判定按GB/T17505的規定。
八、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8.1 鋼板和鋼帶的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T 247的規定。鋼板和鋼帶的質量證明書類型可按GB/T18253的規定。
8.2 供方應提供鋼板和鋼帶的中文說明標志和中文質量證明書。
九、數值修約
數值修約應符合 YB/T081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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