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給水襯塑復合鋼管(以下簡稱襯塑鋼管)的范圍、產品分類和標記、材料、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公稱通徑不大于500 mm 的給水襯塑鋼管,以輸送生活用冷熱水為主,用于輸送其他用途介質可參照使用。
二、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活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41 金屬管液壓試驗方法
GB/T 244 金屬管 彎曲試驗方法
GB/T246 金屬管 壓扁試驗方法
GB/T 2102-198 鋼管的驗收、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
GB/T 3091 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
GB/T7306.2 55°"密封管螺紋 第2部分: 圓錐內螺紋與圓錐外螺紋
GB/T8163 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
GB/T 9119 平面、突面板式平焊鋼制管法蘭
GB/T9124 鋼制管法蘭 技術條件
GB/T9711.1 石油天然氣工業 輸送鍋管交貨技術條件 第1部分: A級鋼管
GB/T 10002.1 給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T 12611 金屬零(部)件鍍覆前質量控制技術要求
GB/T 13295 水及燃氣管道用球圈鑄鐵管、管件和附件
GB/T 13663 給水用聚乙烯(PE)管材
GB/T15558.1 燃氣用埋地聚乙烯管材
GB/T17219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
GB/T17395 無縫鋼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GB/T 18742.2 冷熱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統 第2部分∶管材
GB/T18992.2 冷熱水用交聯聚乙烯(PEX)管道系統 第 2部分:管材
GB/T 18993.2 冷熱水用鋼化聚氧乙烯(PVC-C>管道系統 第2部分:管材
CJ/T120 給水涂塑復合鋼管
CJ/T 156 溝槽式管接頭
CJ/T175 冷熱水用附熱聚乙烯(PE-RT)管道系統
QB/T 3834 輕工產品金屬鍍層和化學處理層的厚度測試方法 磁性法
SY/T 0413 埋地鋼質管道聚乙烯防腐層技術標準
Y/T 5037 低壓流體輸送管道用螺旋縫埋弧焊鍋管
衛法監發(2001)161號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
四、材料
4.1 基管(被襯塑的鋼管)
基管為直縫焊接鋼管的應符合GB/T3091對基管的要求;
基管為螺旋縫埋弧焊鋼管的應符合SY/T5037對基管的要求;
基管為無縫鋼管的應符合GB/T8163和GB/T17395對基管的要求;
基管為石油天然氣工業輸送鋼管的應符合GB/T9711對基管的要求。
4.2 外防腐
基管外防腐為熱鍍鋅的應符合GB/T3091對鍍鋅層的要求;
基管外防腐為涂塑的應符合CJ/T120對涂塑層的要求;
基管外防腐為外覆塑的應符合本標準和SY/T 0413對外覆塑層的要求。
4.3 法蘭
基管焊有法蘭的鋼法蘭尺寸應符合GB/T9119或其他相應標準的規定;
鋼法蘭材質應符合GB/T9124或其他相應標準的要求。
4.4 承口
基管焊有承口的鋼承口尺寸應符合GB/T13295的規定。
4.5 采用溝槽連接的襯塑鋼管,其基管外徑應符合CJ/T156的規定。
4.6 內襯塑料
給水用內襯聚乙烯(PE)鋼管的內襯塑料應符合GB/T13663對塑料的要求;
燃氣用內襯聚乙烯(PE)鋼管的內襯塑料應符合GB/T15558.1對塑料的要求;
冷熱水用內襯耐熱聚乙烯(PE-RT)鋼管的內襯塑料應符合CJ/T175對塑料的要求;
冷熱水用內襯交聯聚乙烯(PE-X)鋼管的內襯塑料應符合GB/T18992.2對塑料的要求;
冷熱水用內襯聚丙烯(PP-R)鋼管的內襯塑料應符合GB/T18742.2對塑料的要求;
給水用內襯硬聚氯乙烯(PVC-U)鋼管的內襯塑料應符合 GB/T 10002.1對塑料的要求;
冷熱水用內襯氯化聚氯乙烯(PVC-C)鋼管的內襯塑料應符合GB/T 18993.2對塑料的要求。
4.7 外覆塑料
外覆聚乙烯襯塑鋼管的外覆塑料應符合 SY/T 0413 對塑料的要求。
4.8 粘結劑
外現塑層與鋼管之間的膠粘劑應符合 SY/T 0413對膠粘劑的要求,村塑層與鋼管之間的膠粘劑應符合相應襯層材料所需的粘接性能的要求。
4.9 基管表面處理
4.9.1 基管在襯塑前應采用噴丸、打磨、酸洗等方法去除基體金屬表面的鐵銹、毛刺、污垢等,并應符合GB/T12611規定。
4.9.2 直縫焊接鋼管內應除去焊筋,其殘留高度不應大于0.5 mm。
五、要求
5.1 尺寸
5.1.1 村塑鋼管的塑層厚度應符合表1的要求。
5.1.2 襯塑鋼管定尺長度一般為6 m,其全長允許偏差為士20 mm。襯塑無縫鋼管可按供需雙方協定的定尺交貨。
5.2 外觀
5.2.1 襯塑鋼管內外表面應光滑、不允許有氣泡、裂紋、脫皮、傷痕、凹陷、色澤不均及分解變色線。
5.2.2 村塑鋼管形狀應是直管,兩端截面與管軸線成垂直。
5.3 性能
5.3.1 結合強度;冷水用襯塑鋼管的鋼與內襯塑之間結合強度不應小于0.3 MPa(30 N/cm2)。熱水用襯塑鋼管的鋼與內襯塑之間結合強度不應小于1.0 MPa(100 N/cm2)。
5.3.2 彎曲性能;公稱通徑不大于50 mm村塑鋼管經彎曲后不發生裂痕,鋼與內外塑層之間不發生離層現象。
5.3.3 壓扁性能;公稱通徑大于50 mm的襯塑鋼管經壓扁后不發生裂痕,鋼與內外塑層之間不發生離層現象。
5.3.4 衛生性能;輸送飲用水的村塑鋼管的內襯塑料管衛生性能應符合 GB/T17219的要求,也可按衛生部門要求執行衛法監發(2001)161號規范。
5.3.5 耐冷熱循環性能;用于輸送熱水的襯塑鋼管試件經三個周期冷熱循環試驗,襯塑層無變形裂紋等缺陷,其結合強度不低于5.3.1規定值。
5.3.6 液壓試驗
基管應按基管所執行的標準進行液壓試驗,村塑鋼管型式試驗時應進行液壓試驗,液壓試驗可在整根管上進行,也可在一段管上與管件組成試件進行,液壓試驗壓力和保壓時間應按基管所執行的標準來執行。
5.3.7 外覆塑層剝離強度∶要求剝離強度不應小于0.35 MPa(35 N/cm2)。
六、試驗方法
6.1 外觀
襯塑鋼管的外觀可用目測檢驗。
6.2 尺寸
襯塑鋼管的尺寸應用精度為0.02 mm的游標卡尺測量,其尺寸應符合表1要求。長度用鋼卷尺測量。外覆塑層厚度按 QB/T3834用磁性法進行檢驗。
6.3 結合強度試驗
從樣品管上任意截取長度為 20 mm 的管段3段為試件,對于通徑大于DN150的襯塑鋼管,截取長度可改為10 mm 的管段。如圖1所示,在常溫下,將試件水平置于測試平臺上,逐漸施加壓力于內襯塑料管上,剪切基管與內襯塑料管的同時,測量其結合面離拆時的壓力值,并按公式(1)計算出結合強度,取3個試樣的平均值∶
6.4 彎曲試驗
在樣品管上任意截取適當長度的管段作為試件,按 GB/T 244規定。在常溫下,將試件置于模具上,試件彎曲 10°,模具曲率半徑為試件外徑的8倍。試驗時,試件不帶填充物。試驗后;從彎曲圓弧的中部將試件截開,檢查鋼與內外塑層之間有無肉眼可見的分離現象。
6.5 壓扁試驗
按 GB/T 246在成品管上任意部位截取長度不小于50 mm 的管段作為試件。
在常溫下將試件如圖 2 置于兩塊平行板之間夾住,直縫焊接鋼管焊縫與荷載呈 90°,然后施壓于平板,將試件壓至于外徑3/4,檢查鋼與內外塑層之間有無肉眼可見的分離現象。
6.6 衛生性能試驗
按 GB/T17219 規定的試驗方法執行,也可按衛法監發(2001)161號規范規定的試驗方法執行。
6.7 耐冷熱循環性能試驗
取 200 mm長管段試件,浸于95℃±2℃熱水中30 min,取出后在常溫中自然冷卻 10 mm,再浸人5℃±2℃冷水中30 mm,取出在常溫中擱置 10 min,以上為冷熱循環1個周期,共做三個周期。之后截取試件中段20 mm按6.3規定做結合強度試驗。
6.8 液壓試驗
按GB/T 241規定的試驗方法執行。
6.9 外覆塑層剝離試驗
按附錄 B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剝離強度。
七、檢驗規則
襯塑鋼管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7.1 組批、抽樣
襯塑鋼管的組批與抽樣按表2要求。
7.2 出廠檢驗
7.2.1 村塑鋼管每批產品需經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
7.2.2 出廠檢驗項目與抽樣數量按表2規定。
7.2.3 每一檢驗項目有一件試驗不合格時需將其挑出,再取雙倍試樣復驗,若仍有一件不合格時,則該批不合格。但供方可對該批進行挑選之后作為新的一批驗收。
7.3 型式檢驗
7.3.1 下列情況下應進行型式檢驗
a. 產品定型時;
b. 產品的設計、工藝和材料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 停產半年后恢復生產時;
d. 正常生產滿一年時;
e.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7.3.2 型式檢驗項目;
熱水用襯塑鋼管,檢驗項目為5.3.7 以外的本標準"要求"規定的其他項目。
冷水用襯塑鋼管,檢驗項目為5.3.5、5.3.7以外的本標準"要求"規定的其他項目。
外覆塑村塑鋼管,除執行以上兩項規定外,并需做5.3.7 規定的試驗。
輸送飲用水的襯塑鋼管,除執行以上三項規定外,并需做5.3.4規定的試驗。
7.3.3 型式檢驗的試件應在出廠檢驗的合格品中隨機抽取。
7.3.4 型式檢驗中衛生性能不合格,則判該批不合格,不得復檢。
其余項目檢驗,如發現任一項、任一件不合格,應加倍抽檢,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如復檢后仍不合格,則判型式檢驗不合格。
八、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8.1 標志
8.1.1 襯塑鋼管外壁應標上產品標志、生產企業名稱、襯塑鋼管和基管執行標準號。
8.1.2 輸送冷水的襯塑鋼管按白色(或本色)制作內襯塑料管。輸送熱水的襯塑鋼管按紅色制作內襯塑料管。
8.2 包裝
應按 GB/T 2102--1988中第 2.1條捆扎包裝,每根復合管兩端應封套。每捆產品應掛或貼有兩個合格證,合格證上應有以下內容;產品商標、產品名稱、產品標記、數量、批號、村塑鋼管和基管執行標準號、生產日期、生產企業名稱、地址和電話。
8.3 運輸
襯塑鋼管在運輸過程中,不應拋摔或劇烈撞擊。
8.4 貯存
襯塑鋼管應平直堆放在陰涼處,并遠離熱源、火種,不得長期堆放在室外陽光直射或嚴寒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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