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摩擦對我國不銹鋼管的出口市場帶來了直接的不利影響。在我國不銹鋼管產量、出口量快速增長以及始于美國的國際金融危機等的大背景下,加拿大開啟了對我國油井管的雙反立案,推倒了對我國鋼管反傾銷的多米諾第一塊骨牌,加拿大、美國、歐盟等相繼對我國鋼管發起反傾銷反補貼調查,調查品種覆蓋了絕大部分市場,我國對這些地區的不銹鋼管出口量大幅萎縮,
2009年我國出口量為570萬噸,較2008年的990萬噸驟降了42.4%。目前,我國不銹鋼管主要出口市場為中東、非洲、南亞和東南亞等地區,南亞的印度以及中東地區貿易摩擦的風險非常大,2017年4月海合會對我國油井管和管線管發起了反傾銷立案,涉及數量88萬噸,是近年來貿易摩擦涉案數量最多的,如果被征收反傾銷稅,對我國不銹鋼管出口市場將是雪上加霜,也正因如此,所涉及的鋼管出口企業高度重視,在商務部、中鋼協、鋼管分會、生產企業共同努力和多方游說下,最終以無損害結案。
進入2018年,海外對我國不銹鋼管的貿易摩擦有增無減,全年新立案調查7起,比2017年增加了4起,新立案件大幅度增加。
新立案的案件情況如下:
(1)2018年2月12日,美國對我國大口徑焊管進行雙反調查;
(2)2018年4月26日,哥倫比亞對原產于中國的外徑小于等于406.4mm,碳鋼焊接管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
(3)2018年4月27日,土耳其對進口鋼鐵產品啟動保障措施立案調查;
(4)2018年4月10日,新西蘭對自中國進口的空心型鋼進行雙反立案調查;
(5)2018年8月9日,印度對原產于或自中國和越南進口的焊接不銹鋼管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
(6)2018年9月4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對原產于或自中國進口的熱軋無縫鋼管產品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
(7)2018年10月11日,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CITT)對包括厚鋼板、混凝土鋼筋和盤條等在內的進口鋼產品啟動保障措施立案調查。
中方應訴的主要有兩方面問題。
(一)市場經濟地位
《中國入世議定書》第15條(a)規定將在2016年12月11日到期后,我國完成了入市承諾,應該自動成為市場經濟地位國家,但美歐等部分經濟發達國家不承認我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使得中國企業在應訴國外反傾銷調查時處境極為不利,不但敗訴率高,而且被裁定的傾銷稅率也讓很多企業難以承受。最重要的是不承認中國為市場經濟國家的判定,嚴重背離了中國經濟發展的現實,是不公平的。
(二)應訴的組織
涉及律師的聘請、律師費的分擔協調,應訴材料的及時準備,與律師、商務部、鋼鐵協會等的協調問題,各個應訴企業領導應給予大力重視,尤其在行業損害應訴方面,應更加積極獲取海外代理商,下游客戶的大力支持,讓他們提供更有說服力的證據,以上這些方面還略顯不足,另外,有些企業雖然參與了應訴,但在中途可能退出,僅考慮到自己企業的情況,沒有從大局出發。這方面還是應該由鋼鐵協會組織相關企業統一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