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管和主管的連接形式見表4-26。


  ①. 一般情況下,設計壓力大于或等于2.0MPa、設計溫度超過250℃以及支管公稱直徑之比大于0.8,或承受機械振動、壓力脈動和溫度急劇變化的管道分支,應采用三通、45°斜三通和四通連接。


  ②. 公稱直徑小于或等于40mm的管道,應采用承插焊(或螺紋)鍛制三通。


  ③. 公稱直徑大于或等于50mm的管道,應采用對焊三通。


2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