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我國鋼管應符合《石油天然氣工業管線輸送系統用鋼管》GB/T9711的有關規定;輸油站內的工藝管道應優先采用管線鋼,也可采用符合《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GB/T 8163規定的鋼管。


 ②. 管道附件和其他鋼管材料應采用鎮靜鋼。


 ③. 鋼制鍛造法蘭及其他鍛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承壓設備用碳素鋼和合金鋼鍛件》NB/T 47008、《低溫承壓設備用合金鋼鍛件》NB/T 47009和《承壓設備用不銹鋼和耐熱鋼鍛件》NB/T 47010的有關規定。


 ④. 鋼制管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a. 冷彎管、熱煨彎管宜采用與直管段相同的鋼級材料制作。


  b. 制作冷彎管的鋼管管型宜與兩側連接的直管段相同,熱煨彎管不宜采用螺旋焊縫鋼管制作。


  c. 用為了達到規定的最低屈服強度而進行過冷加工(控軋、冷擴)的母管制作的熱煨彎管,其許用應力應按《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3的規定取值。


  d. 鋼制管件的制造、檢驗、試驗、標志和驗收應符合《鋼制對焊無縫管件》GB/T12459 和《優質鋼制對焊管件規范》SY/T 0609、《鋼制對焊管件規范》SY/T 0510和《油氣輸送用感應加熱彎管》SY/T 5257的有關規定。


  e. 管道和管道附件的開孔補強應符合GB50253或ASME B31.4的規定。


  f. 鋼制異徑接頭的設計應符合《壓力容器》GB/T150的有關規定。無折邊異徑接頭的半錐角應小于或等于15°,異徑接頭的材質宜與所連接鋼管的材質相同或相近。


  g. 鋼制平封頭或凸封頭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壓力容器 第3部分:設計》GB/T 150.3的有關規定。


  h. 絕緣接頭、絕緣法蘭的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絕緣接頭與絕緣法蘭技術規范》SY/T 0516的有關規定。公稱壓力大于5MPa,直徑大于300mm的輸油管道宜采用絕緣接頭。


 ⑤. 輸油管道的剛度應滿足鋼管運輸、管道施工和運行時的要求。鋼管的外直徑與壁厚的比值不宜大于100。管道壁厚的計算可按照GB50253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