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阻火器一般安裝在輸送可燃氣體的管道中或者通風的槽罐上,用以阻止傳播火焰(爆燃或爆轟)通過,由阻火芯、阻火器外殼及附件構成。
②. 阻火器的性能及特點
a. 阻火器適用于儲存閃點低于28℃的甲類油品和閃點低于60℃的乙類油品,如汽油、煤油、輕柴油、原油、苯、甲苯等油品及化工原料的儲罐。
b. 阻火器能阻止速度不大于45m/s的火焰通過。
c. 阻火器能承受0.9MPa水壓試驗。
d. 阻火器必須經過連續13次阻爆性能試驗,每次均能阻火。
e. 阻火器耐燒1h無回火。
f. 結構簡單,安裝方便。
g. 可與呼吸閥配套使用,也可單獨使用。
③. 阻火器的適用范圍
a. 所選用的阻火器,其安全阻火速度應大于安裝位置可能達到的火焰傳播速度。與燃燒器連接的可燃氣體輸送管道,在無其他防回火設施時,應設阻火器。
b. 阻止以亞聲速傳播的火焰,應使用阻爆燃型阻火器,其安裝位置應靠近火源。阻止以聲速或超聲速傳播的火焰應使用阻爆轟型阻火器,其安裝位置應遠離火源。
c. 在寒冷地區使用的阻火器,應選用部分或整體帶加熱套的殼體,也可采用其他伴熱方式。在特殊情況下,可根據需要選用設有沖洗管、壓力計、溫度計、排污口等接口的阻火器。
d. 儲罐之間氣相連通管道各支管上應選用阻爆轟型阻火器。儲罐頂部的油氣排放管道,應在與罐頂的連接處選用阻爆轟型阻火器。儲罐頂部保護性氣體及油氣排放管道的集合管上應選用阻爆轟型阻火器。緊急放空管應設置阻爆燃型阻火器。
e. 裝卸設施的油氣排放(或回收)總管與各支線的氣相管道之間應設置阻爆轟型阻火器。
f. 可燃氣體放空管道在接入火炬前,若設置阻火器,應選用阻爆轟型阻火器。
④. 阻火器的安裝與維護
a. 為了確保阻火器的性能達到使用目的,在安裝阻火器前,必須認真閱讀其說明書,并仔細核對標牌與所裝管線要求是否一致。阻火器上的流向標記必須與介質流向一致。每隔半年應檢查一次,檢查阻火層是否有堵塞、變形或腐蝕等缺陷。
b. 被堵塞的阻火層應清洗干凈,保證每個孔眼暢通,對于變形或腐蝕的阻火層應及時更換;清洗阻火器芯件時,應采用高壓蒸汽、非腐蝕性溶劑或壓縮空氣吹掃,不得采用鋒利的硬件刷洗;重新安裝阻火層時,應更新墊片確認密封面已清潔和無損傷,不得漏汽。
c. 如發現芯件機械性損壞或被介質腐蝕,應立即更換。
⑤. 阻火器的布置
a. 加熱爐燃料氣主管上的管道阻火器,應靠近加熱爐,并便于檢修,管道阻火器與燃燒器距離不宜大于12m。
b. 儲罐用阻火器應直接安裝在儲罐頂的管口上,通常與呼吸閥配套使用,也可單獨使用。
c. 安裝于管端的阻火器,當公稱直徑小于DN50時宜采用螺紋連接;當公稱直徑大于等于DN50時,應采用法蘭連接。
d. 安裝于管道中的阻火器,應采用法蘭連接。安裝于管端的阻火器,應帶有可自動開啟的防雨通風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