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廊寬度
①. 管廊的寬度主要由管道的數量和管徑的大小確定。并考慮一定的預留寬度,新設計的管廊一般留有擴建預留量[全廠性管廊或管墩上(包括穿越涵洞)應根據項目實際需要留有10%~30%的裕量。裝置主管廊宜留有10%~20%的裕量]。同時,要考慮管廊下設備和通道以及管廊上空冷設備等結構的影響。如果要求敷設儀表引線槽架和電力電纜時,還應考慮它們所需的寬度。
②. 管廊上布置空冷器時,支柱跨距最好與空冷器的間距尺寸相同,以使管廊立柱與空冷器支柱中心線對齊。
③. 管廊下布置泵時,應考慮泵的布置及其所需操作和檢修通道的寬度,如果泵的驅動機用電纜地下敷設時,還應考慮電纜溝所需寬度。此外,還要考慮泵用冷卻水管道和排水管道的干管所需寬度。不過,電纜溝和排水管道可以布置在通道的下面。
④. 由于整個管廊的管道布置密度并不相同,通常在首尾段的管道數量較少,因此在必要時可以減少首尾段的寬度或層數。
2. 管廊支柱的間距
管廊的柱距和跨距是由敷設在其上的管道因垂直荷載所產生的彎曲應力和撓度決定的,通常為6~9mm,如中、小型裝置中、小直徑的管道較多時,可在兩根支柱之間設置副梁使管道的跨距縮小,另外管廊支柱的間距,宜與設備框架支柱的間距取得一致,以便管道通過。
如果是混凝土管廊,橫梁上應埋放一根20mm圓鋼或60100mm寬的鋼板,以減少管道與橫梁間的摩擦力。
對于裝置外管廊(架):縱梁式管廊軸向柱距一般為6~12mm;吊索式管廊軸向柱距一般為12~15m;桁架式管廊軸向柱距一般為1624m;懸索式管廊軸向柱距一般為20~25m。
管墩的間距按管徑最小的管道允許跨距進行設置。
3. 管廊的高度
管廊的高度根據下面條件確定。
①. 在道路上空橫穿時,其凈空高度為:裝置內的檢修道不低于4.5m;工廠主干道不低于5.0m;鐵路(軌面以上)不低于5.5m;管廊下檢修通道不低于3.0m(按SH3011和SH 3012)。
當管廊有桁架時要按桁架底高計算。
②. 管廊的最小高度。為有效地利用管廊空間,多在管廊下布置泵。考慮到泵的操作和維護,宜有4.0m凈空高度(表5-4)。
管廊上管道與分區設備相接時,一般應比管廊的底層管道標高低或高600~1000mm。管廊下布置管殼式換熱設備時,根據設備實際高度需要增加管廊下的凈空。
③. 管廊外設備的管道進入管廊所必需的高度:若為大型裝置,其設備和管徑較大,為防止管道出現不必要的袋形,管廊最下一層橫梁底標高應低于設備管口500~750mm。
若管廊附近有換熱框架,換熱設備的下部管道要從它的框架平臺接往管廊,此時至少要保證管廊的下層橫梁要低于換熱框架第一層平臺。
④. 同其他裝置的協調:若管廊與有關裝置的管廊銜接,宜采用T形相接以便于管道的銜接布置。
⑤. 垂直相交的管廊高差:若管廊改變方向或兩管廊成直角相交,其高差以750~1000mm為宜,當高差為250mm時,DN250以下的管子用兩個直角彎頭和短管相接,大于DN250的管子用一個45°彎頭、一個90°彎頭相接;對于大型裝置也可采用1000mm以上的高差。
⑥. 管廊的結構尺寸:在確定管廊高度時,要考慮到管廊橫梁和縱梁的結構斷面和形式,務必使梁底或桁架底的高度,滿足上述確定管廊高度的要求,對于雙層管廊,上、下層間距一般為1.5~2.0m,主要決定于管廊上多數的管道直徑。
至于裝置之間管廊的高度取決于管廊地區的具體情況。如沿工廠邊緣或罐區,不會影響廠區交通和擴建的地段,從經濟性和檢修方便考慮,可用管墩敷設,離地面高300~500mm,即可滿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