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罐區的布置原則和要求
①. 全廠性集中布置的甲、乙、丙類液體(按GB50160分類)罐區(Tank Farm)、裝卸站、儲氣罐應在廠區邊緣,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其裝卸站還應靠近鐵路或道路。
②.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宜露天布置。
③. 按照防爆規范的要求,罐區應設置靜電接地和防雷設施。
④.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或儲氣罐)與建筑物、道路、鐵路、泵房、裝卸鶴管以及罐與罐之間的防火距離見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GB 50183《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相關規定。
二、常用防火規范有關罐區布置的內容范圍
GB 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對可燃液體的地上儲罐防火間距,對液化烴、可燃氣體、助燃氣體的地上儲罐的防火間距給出了規定。
GB 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布置和防火間距,對可燃、助燃氣體儲罐的防火間距,對儲罐和鐵路、道路的防火間距,對液化石油氣儲罐的布置和防火間距給出了規定。
GB 50183《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對油罐區的布置和防火間距,對天然氣凝液及液化石油氣罐區的布置和防火間距給出了規定。
GB 50351《儲罐區防火堤設計規范》對地上液體儲罐區防火堤、防火墻的設計給出了規定。規定了同一防火堤內不同火災危險類別、不同毒性類別等儲罐的布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