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內構筑物包括管架(包括管廊)、框架、平臺梯子、放空煙囪、防火墻、管溝、圍堰等。


一、框架的布置


 1. 框架的類型


  框架按設備布置需要可以和管廊結合在一起布置,如管廊下布置機、泵,管廊的管道在泵的上方,管道上方第一層框架布置高位容器,第二層布置冷卻器和換熱器,最上一層布置空冷器或冷凝冷卻器。框架也可以獨立布置。根據各類設備要求設置,如塔框架、反應器框架、換熱設備和容器框架等。


 2. 框架的結構尺寸


  框架的結構尺寸,按設備的不同要求確定,在管廊附近的框架,其柱距與管廊柱距對齊為宜,一般為6m。框架跨度隨架空設備要求不同而異。框架的高度應滿足設備的工藝操作、設備的安裝檢修和敷設管道的要求。框架的層高按最大設備要求確定,但在布置設備時盡可能將尺寸相近的設備布置在同一層框架上,而且要考慮設備支座梁的位置,使其經濟合理。


二、平臺梯子的布置


 1. 平臺梯子設置位置



   ①. 在需要操作和經常維修的場所應設置平臺和梯子,并按防火要求設置安全梯。在設備和管道上,操作中需要維修、檢查、調節和觀察的地方,如人孔、手孔、塔、容器管口法蘭、調節閥、安全閥、取樣點、流量孔板、液面計、工藝盲板、經常操作的閥門和需要用機械清理的管道轉彎處都應設置平臺和梯子。


   ②. 相鄰塔和立式容器的平臺標高宜一致,以便布置成聯合平臺。


   ③. 設備上的平臺不應妨礙設備的檢修,否則應做成可拆卸的。


   ④. 管廊進出裝置切斷閥處應設置操作平臺。


 2. 平臺的尺寸


  ①. 平臺寬度不應小于0.8m,平臺上的凈空高度不宜小于2.2m。


  ②. 設備人孔中心線距平臺的距離宜為0.8~1.0m,設備手孔中心線距平臺的距離宜為1.0~1.5m。


  ③. 設備加料口頂面距平臺的距離不宜大于1m。


  ④. 法蘭連接的立式設備的平臺與法蘭面的距離不宜大于1.5m。


  ⑤. 為立式換熱器設置的平臺與上部管箱法蘭或管箱蓋的距離不宜大于1.5m。


  ⑥. 為了便于檢修水箱內的管束,水箱上的平臺應是可拆卸的。


  ⑦. 根據防火規范要求,甲、乙、丙類塔區聯合平臺以及其他工藝設備和大型容器或容器組的平臺,均應設置不少于兩個通往地面的梯子,作為安全出口,各安全口的距離不應大于25m。但對不大于8m的甲類平臺和長度不大于15m的乙、丙類平臺可只設一個梯子,相鄰的框架、平臺宜根據安全疏散的需要用走橋連通。


  ⑧. 平臺的防護欄桿高度不應小于1.05m,距地面20m以上的平臺的防護欄桿高度為不應小于1.2m。防護欄桿為固定式防護設施,影響檢修的欄桿應為可拆卸的。


  ⑨. 在設置平臺有困難而又需要操作和檢修的地方可設置直梯或活動平臺。


  ⑩. 操作平臺(包括設備平臺)的均布活荷載不應小于3kN/㎡;檢修平臺或建筑物樓面的均布活荷載不應小于4kN/㎡。大型設備檢修平臺的均布活荷載應按其最大檢修部件的重量計算。


3. 梯子的設置


  ①. 廠房和構架的主要操作平臺及操作頻繁的平臺應采用斜梯。


  ②. 成組布置的塔的聯合平臺宜采用斜梯。


  ③. 除上述場合外,宜采用直梯。


4. 梯子的尺寸


  ①. 斜梯的傾斜角度不應大于45°,經常性雙向通行的傾斜角度不宜大于38°。梯高不宜大于5m,大于5m時,應設梯間平臺,分段設梯。


  ②. 斜梯凈寬宜為0.6~1.1m。


  ③. 直梯凈寬宜為0.4~0.6m。


  ④. 高度超過3m的直梯應設置安全護籠,護籠下端距地面或平臺面不應小于2.1m,護籠上端高出平臺面,應與欄桿高度一致。


5. 梯子的高度


  ①. 設備上的直梯宜從側面通向平臺。單段梯子的高度不宜大于10m,高度大于10m時,應采用多段梯,梯段水平交錯布置。


  ②. 直梯作為安全疏散梯時,梯段高度不應大于15m。


6. 操作和檢修設施


操作和檢修的設施參照表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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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放空煙囪的布置


 ①. 可燃氣體及有害氣體的排放要求和高度,應符合現行GB 16297《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和GB 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有關泄壓排放的要求。


 ②. 放空用煙囪應設置在裝置的一端或邊緣地區,且位于裝置常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③. 放空用煙囪與周圍平臺的位置關系應符合下列要求。


   a.如在煙囪頂部外緣水平方向20m范圍內布置平臺,煙囪頂部至少高出平臺3.5m,如圖5-96所示。如平臺上還有操作室,煙囪應高出操作室的屋頂2m。


   b. 如在煙囪頂部外緣算起水平方向20m以外布置平臺,平臺應按圖5-96要求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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