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B 50316 螺栓/螺母選用的要點
1. 管道用緊固件,包括六角頭螺栓、雙頭螺柱、螺母和墊圈等零件,應選用國家現行標準中的標準緊固件,并在規范所規定材料的范圍內選用。
2. 用于法蘭連接的緊固件材料,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法蘭標準的規定,并與墊片類型相適應。
3. 法蘭連接用緊固件螺紋的螺距不宜大于3mm。直徑M30以上的緊固件可采用細牙螺紋。
4. 碳鋼緊固件應符合國家現行法蘭標準中規定的使用溫度。
5. 用于各種不同法蘭的緊固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在一對法蘭中有一個是鑄鐵、青銅或其他鑄造法蘭,則緊固件要使用較低強度的法蘭所配的緊固件材料。但符合下列條件時,可按所述任一個法蘭配選緊固件材料:
a. 兩個法蘭均為全平面,并采用全平面的墊片;
b. 考慮到持續載荷、位移應變、臨時荷載以及法蘭強度各方面的因素,對擰緊螺栓的順序和扭矩已作了規定。
②. 當不同等級的法蘭以螺栓緊固在一起時,擰緊螺栓的扭矩應符合低等級法蘭的要求。
6. 在劇烈循環條件下,法蘭連接用的螺栓或雙頭螺柱,應采用合金鋼的材料。
7. 金屬管道組成件上采用直接擰入螺柱的螺紋孔時,應有足夠的螺孔深度,對于鋼制件其深度至少應等于公稱螺紋直徑,對于鑄鐵件不應小于1.5倍的公稱螺紋直徑。
二、SH/T3059螺栓/螺母選用的要點
1. 法蘭緊固件,應能保證墊片達到初始密封條件,并在整個操作過程中保持墊片的密封性。
2. 六角頭螺栓宜用于PN≤2.0MPa的法蘭連接。PN>2.0MPa或在高溫條件下應采用全螺紋螺柱或等長雙頭螺柱。
3. 屈服強度不超過235MPa的低強度緊固件,僅使用于焊后熱處理2.0MPa非金屬墊片的法蘭連接,并不得應用于劇烈循環操作工況,碳鋼低強度緊固件工作溫度范圍為-20~200℃。
4. 經變形硬化的奧氏體不銹鋼緊固件用于非軟質墊片法蘭連接時,應驗算緊固件承載能力是否能符合連接要求,且使用溫度不得超過500℃。
5. 緊固件應符合現行SH/T 3404《管法蘭用緊固件》或與其相當標準的規定。
三、SH/T 3404螺栓/螺母選用的要點
1. 等長雙頭螺柱和全螺紋螺柱如圖5.2.7所示。螺柱長度包括兩端倒角部分。
2. 六角螺母如圖5.2.8所示,分為I型、II型,I型為薄型螺母;II型為厚型(螺母)。
3. 技術條件。
①. 緊固件材料及產品機械性能應符合表5.2.14的規定。
注:①. 當規格>M39時,材料的機械性能由供、需雙方協議。
②. 伸長量≥0.6d(d為螺柱、螺母直徑)。
③. GB/T 715《標準件用碳素鋼熱軋圓鋼》。
④. CB/T 699《優質碳素結構鋼技術條件》。
⑤. GB/T 3077《合金結構鋼技術條件》。
⑥. GB/T 1220《不銹鋼棒》。
②. 螺紋的基本尺寸應符合GB/T 196《普通螺紋基本尺寸(直徑1~600mm)》的規定。螺紋精度應符合GB/T 197《普通螺紋公差與配合(直徑1~355mm)》的規定,其中螺栓和螺柱為6G級,螺母為6H級。
③. 螺紋牙側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Ra6.3。
④. 螺栓、螺柱、螺母的其他尺寸及形位公差應符合GB3103.1《緊固件公差螺栓螺釘和螺母》B級產品的規定。
⑤. 緊固件的表面缺陷應分別符合GB 5779.1和GB 5779.2中有關規定。
⑥. 螺栓和螺柱末端按GBZ的規定加工。
⑦. 碳素鋼及合金結構鋼制成的緊固件應進行焊后熱處理;不銹鋼制成的緊固件不做表面處理。
四、HG/T 20613和HG/T 20634 螺栓/螺母選用的要點
1. HG/T 20613緊固件包括:六角頭螺栓、等長雙頭螺、全螺紋螺柱和螺母。HG/T20634緊固件包括:六角頭螺栓、全螺紋螺柱和I型六角螺母和專用螺母。
2. 緊固件的型式及使用壓力和溫度范圍、緊固件材料的強度等級按HG/T 20613(PN系列)和HG/T 20634(Class系列)60規定。
3. 法蘭、緊固件和墊片的選配,見表5.2.15~表5.2.18。
4. 六角頭螺栓。螺栓的端部應采用倒角端,如圖5.2.9所示。六角頭螺栓見圖5.2.10,六角頭螺栓的規格及性能等級如表5.2.19所示。
5. 等長雙頭螺柱。等長雙頭螺柱典型圖見圖5.2.11。等長雙頭螺柱的規格和性能等級見表5.2.20,Class系列沒有等長螺柱。
6. 全螺紋螺柱。全螺紋螺柱典型圖見圖5.2.12。全螺紋螺柱的規格和性能等級見表5.2.21。
7. 螺母。管法蘭用螺母的型式和尺寸應符合GB/T 6170、GB/T 6171的要求。見圖5.2.13。螺母的規格和性能等級見表5.2.22。
8. 堅固件材料見表 5.2.23
9. 緊固件的使用規定。
①. 商品級六角頭螺栓及螺母使用條件應符合下列各條要求:a.(Class150);b.非劇烈循環場合;c.配用非金屬墊片;d.介質為非易燃、易爆及毒性危害程度較大的場合。
②. 商品級雙頭螺柱及螺母的使用條件應符合下列要求:a.PN≤4.0MPa(Class300)300);b.非劇烈循環場合。
③. 對于美洲體系除上述①外,對于歐洲體系除上述①、②外應選用專用級螺柱(雙頭螺柱或全螺紋螺柱)和專用級螺母。纏繞墊、金屬包覆墊、齒形組合墊、金屬環墊等半金屬或金屬墊片應使用35CrMoA或25Cr2MoVA等高強度螺柱(雙頭螺柱或全螺紋螺柱)。
④. 高溫、劇烈循環場合或PN≥16.0MPa的高壓條件下應選用全螺紋螺柱。
⑤. 按緊固件的型式、產品等級、采用的性能等級和材料牌號,確定其使用的公稱壓力和工作溫度范圍,應符合表5.2.24、表5.2.25的規定。
⑥. 六角螺栓、螺柱與螺母的配用如表5.2.26、表5.2.27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