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及煤化工企業、石油庫、石油化工碼頭等相互間輸送可燃氣體、液化烴和可燃液體管道(石油化工園區除外),其特征是敷設在石油化工及煤化工企業、石油庫、石油化工碼頭等圍墻或用地邊界線之間且通過公共區域,長度小于或等于30km。
①. 廠際管道的可按照普通工業管道規范進行器材選用。
②. 與廠際管道并行敷設的氮氣、空氣、水、蒸汽等公用工程及化學藥劑管道的設計可按照工廠內普通工業管道設計規范執行。石油化工管道可遵循《石油化工全廠性工藝及熱力管道設計規范》SH、T 3108的有關規定。
③. 廠際管道的埋地敷設設計可按照長輸管道規范執行,符合《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 50253和《輸氣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1的有關規定。
④. 廠際管道的架空敷設設計按照工廠內普通工業管道設計標準規范執行,例如GB/T20801、GB 50316、SH/T 3012、SH/T 3041和SH/T 3108等規范。
⑤. 廠際管道穿越工程設計可遵循《油氣輸送管道穿越工程設計規范》GB50423的有關規定,廠際管道跨越工程設計可遵循《油氣輸送管道跨越工程設計標準》GB/T 50459的有關規定。
⑥. 廠際管道的設計可遵循《石油化工廠際管道工程技術標準》GB/T 51359推薦標準的要求。有的工程項目按石油化工企業全廠總體外管廊-普通工業管道設計的廠際之間的管道,在廠外把輸油、輸氣管道按照長輸管道規范來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