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護層材料應符合的要求
保護層材料應具有強度高,在使用條件下不軟化、不脆裂,且應抗老化,使用壽命不小于設計使用年限。國家重點工程的設計使用年限大于10年。保冷時應達12~18年。
保護層材料應能防水、耐大氣腐蝕,化學性能穩定,不腐蝕隔熱層或防潮層,同時還具有不燃性。金屬保護層接縫形式,可按GB50264選用。
2. 防潮層材料應符合的要求
防潮層材料應具有抗蒸汽滲透性能、防水性能、防潮性能、化學穩定性能、無毒和耐腐蝕性能,并不得對隔熱層和保護層產生腐蝕或溶解作用。
防潮層應選用夏季不軟化、不起泡、不流淌,低溫時不脆裂、不脫落,吸水率不大于1%的材料。
對于涂抹型防潮層,其軟化溫度不應低于65℃,粘接強度不應小于0.15MPa,揮發物不得大于30%。瀝青膠、防水冷膠料玻璃布防潮層的組成,應符合《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施工規范》GB50126的規定。防潮層外不得設置鐵絲、鋼帶等硬質捆扎件。
一、保護層材料的選用
保護層材料的選用見表7-5。
注:1. 需增加剛度的保護層可采用瓦楞(波紋)板形式。
2. 一般不推薦采用非金屬材料做保護層。
3. 用戶有特定要求時也可采用不銹鋼保護層。
二、緊固件材料的選用
絕熱層緊固材料的規定和應用見表7-6;絕熱保護層緊固材料的規定和應用見表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