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管道支吊架可以分為三部分,即附管部件、生根部件和中間連接件。與管子直接相接觸或與管子直接焊在一起的部分稱為附管部件。與地面、設備及建、構筑物等支承設施相連的部分稱為生根部件。連接附管部件和生根部件的部分稱為中間連接件。并非所有支吊架都由這三部分組成,有時僅包含兩部分甚至一部分。
下列情況下,附管部件不能與管子直接焊接
1. 吊架支承且管內介質溫度高于或等于400℃的碳鋼管道。
對于吊架支承情況,由于焊縫受拉,而且焊縫受力面積較小,又存在較大的應力集中,焊后一般也不進行熱處理,故在高于400℃的情況下,焊縫會因回火而發生應力松弛,而且是在高應力的作用下發生應力松弛,此時容易在應力松弛過程中因金屬不穩定而造成焊縫拉裂。故焊接型吊架不應用在高于400℃情況下。
2. 低溫管道。
對于低溫管道,如果采用焊接結構,會由于金屬傳熱較快而造成較大的冷量損失。因此,對于低溫管道一般應選用管卡形式,且管卡卡在保冷層的外層,使金屬支吊架不直接與管子接觸。保冷層中要適當設置一些軟木塊等以起到強度加強作用。
3. 合金鋼或有熱處理要求的碳鋼管道。
對于多數合金鋼管道,或者設計提出要求焊后熱處理的碳鋼管道,如果焊后不進行熱處理,會影響材料的使用性,如增加其應力腐蝕開裂的傾向,或增加高合金鋼延遲裂紋產生的傾向。對于現場不能或者不便進行熱處理的管道,不應采用焊接型支吊架。對于大氣腐蝕較嚴重的潮濕地區,不銹鋼管道也不宜采用焊接,以防電偶腐蝕的發生而導致支吊架很快破壞。
4. 生產中需要經常拆卸檢修的管道。
經常拆卸的管道,如果采用焊接,不便于支吊架的拆除,除非附管部件與中間連接件可以拆除。
5. 高空敷設且不宜焊接施工的管道。
金屬焊接的勞動強度較大,而且需要專用的設備,高空作業比較困難,故高空敷設的管道不宜采用焊接型管道支吊架。
非金屬襯里管道、鍍鋅管道、滲鋁管道等不允許焊接的管子,一旦現場焊接了支吊架,會損壞其耐腐蝕覆層,故此時也不應采用焊接型管道支吊架。
一般情況下,附管部件應與管子同材質,只有當管子為普通碳素鋼,并確認管子壁厚有較大的裕量時,可采用普通碳素鋼。
不能采用焊接附管部件時,應采用管卡(管箍)型附管部件。在使用管卡(管箍)作為附管部件時,除上面講到的保冷管道其附管部件應置于保冷層外面時,尚應注意下列問題。:
①. 與不銹鋼管子(尤其是溫度高于100℃的不銹鋼管子)相連時,應在管子與管卡(管箍)之間設置非金屬(如石棉)墊層,使其隔離,以免發生電偶腐蝕或碳遷移現象。
②. 對于DN≥50mm的管子,當采用管卡承重時,應設置擋鐵。
③. 當管子有保溫時,管卡(管箍)與中間連接件相連的部分應露出隔熱層外,以便于隔熱保護層的封閉。
④. 當水平管子在工作狀態下有平面位移時,管卡(管箍)宜與吊架配合使用,以適應管子支承點的位移,避免隔熱層的損壞。